廣東汕頭人。1953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系,大三時因品學兼優被推薦攻讀研究生?,F為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、博士生導師,全國政協常委兼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副主任,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特聘顧問。獲首屆孫冶方經濟科學獎等諸多獎項。1992年國務院批準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,全國政治經濟委員會委員,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、博士生導師,北京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,《經濟界》雜志社社長兼總編。
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、全國政治經濟委員會委員、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、博士生導師、北京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、《經濟界》雜志社社長兼總編。 蕭灼基教授主要著作有:《蕭灼基選集》、《蕭灼基文集》、《中國經濟熱點問題研究》、《中國宏觀經濟縱論》、《社會主義再生產理論研究》、《提高經濟效益,實現宏偉戰略目標》、《中國經濟建設與體制改革》等多部;曾主編:《中國證券全書》、《中國經濟概論》、《中國證券市場》、《1994-1998年中國經濟分析與預測》、《1998年中國金融市場分析與預測》等13部;主要獲獎項目:有首屆孫冶方優秀論文獎、
農村是中國貧困人口集中的地方。從全國來看,農村人均純收入與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,2005年達到1:3.25。而且還有擴大趨勢。因此要提高貧困人口的收入水平,關鍵是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。而要提高農民收入水平,財政用于農業支出必須增加。建議"十一五"期間把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提高到10%,然后再提高到改革初期的12%。
政府對農村的經濟支持要有約束性指標論 政府對農民的財政支持,要有制度安排,要有長效機制,要有約束性指標,要把這些指標的完成情況,作為對各級政府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。
對于政府對農村經濟支持的約束性指標,蕭灼基提出:
第一,國家用于三農的支出,每年要增加零點五個百分點以上。改革開放以來,國家對三農的支出,各個年度有所變化。但總的看來,支出偏低,而且有下降趨勢。
第二,國家對農村財政支出的增長率,要高于全國財政收入的增長率。
第三,國家從農民征地補償金和出讓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差價,百分之七十以上要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。
第四,農民純收入增加,要與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持平,逐步超過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。
第五,提高農村扶貧標準,把貧困標準與農民純收入增長掛鉤。
蕭灼基強調,雖然中國貧困發生率已從一九七八年的百分之三十點七降至二OO五年的百分之二點五,但是貧困標準從一九九七年以來提高甚微;只從人均六百四十元人民幣提高到六百八十三元;而同一時期,農民居民人均純收入已提高了百分之五十;即使不與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比較,農村貧困人員相對貧困化的情況也更加嚴重。這種情況是不合理的。
蕭灼基說,上述五項指標,應該作為對政府的約束性指標。政府必須作出承諾,嚴格執行。只有這樣,中央關于工業反哺農業,城市補償農村,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戰略,才能真正落到實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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